新加坡‧淫王身分證實‧28歲自拍自演507淫片
* 國內
2011-01-04 18:09
(新加坡4日訊)28歲的陳桂林今天在庭上證實就是獅城淫王“Gary Ng”,庭上還爆出他自導自演自拍507部淫片。
跟他胡搞的多名女郎包括啤酒嫂、朋友、房屋經紀、銀行執行員和大學生。他因為把這些做愛淫片放上網,引起軒然大波,被網民撻伐,過後被捕。他今早認罪後,終於證實他就是“Gary Ng”。
他在上個月21日過堂時向記者否認是“Gary Ng”,並表示他是從網上下載這些淫照和色情錄像。
住家搜出淫片
案情顯示,警方從被告義順的住家,搜出507部淫片。拍攝的手法是把錄像機藏在開口的塑膠袋裡,其中一些女郎自願被拍,另一些則是在女郎不知情下被偷拍。
他把淫片放上網時,片中女郎都蒙上臉。
被告個子中等,臉尖、濃眉、鼻挺、唇薄,穿灰色有領胸襟印綠色大橫線格的汗衫,襯牛仔褲,今早是在家人陪同下到法庭認罪。
他神情凝重的站在犯人欄里,時而閉眼,時而聆聽控方宣讀案情。
案展19日下判
《聯合晚報》去年曾獨家報導,指一名自稱金融業執行員的男子Gary Ng,把他和22名女郎性交的錄像短片放上網,結果被捕。
被告被指在2006年6月到2010年6月間,犯下包括入門行竊偷支票簿、現款等財物,冒名簽支票騙銀行,及擁有黃片等21項控狀,涉及款項17萬1千余元,警方起回1200元,被告交回1500元。
陳桂林的父親日前說,兒子曾帶過很多女人回家,打擾到家人生活,他都把那些女人趕出去。“我算不出有多少個,只知道很多,太不像話了,我見一個趕一個。”
法官在控方要求嚴懲,判他坐牢至少4年後,案展本月19日下判。
被告準以7萬2000元保釋。(人名譯音)
當經紀買賣房子
潛入屋偷竊帶女人開房
被告陳桂林當經紀幫人買賣房子,除了潛入別人的房子偷竊後,還帶女人上別人的床上胡搞,留下做愛後的一堆髒物。
主控官黃鎮意副檢察司要求嚴懲被告時說,被告2008年潛入楊小姐家,次年他再次放肆,竟帶一個身份不明的女郎到楊小姐家,在她床上做愛。
當楊小姐從外國回來,發現床單沾染污漬,垃圾散落房間。
副檢察司說,需要嚴懲被告的8大理由包括︰被告目無法紀、罪行嚴重、有計謀犯罪、濫用客戶對他的信任(把鑰匙交給他)、欺騙外地人的租金,涉及款項數額大、交給法官下判考慮的控狀達13項之多,以及沒有好的求情因素。
被告擁有的淫片,不是買的或下載自網上,而是他趁跟女郎做愛時自拍的。控方也列舉其中例子:
◆被告在2007年幫一名39歲的女子買下丹戎禺某公寓後,複制大門鑰匙,跟著在2009年8月13日至30日之間,乘屋主一家出國之際,暗中潛入屋內,竊取一個電視機、人民幣及信用卡等物,電視機和人民幣共值新幣1456元。
◆另一名住丹戎禺某公寓的43歲女屋主,也曾在2007年底把房子的鑰匙交給被告暫時保管。被告卻在2008年8月底及9月初之間,利用複制的鑰匙潛入屋內,偷走女屋主的支票簿,跟著多次冒簽向銀行行騙,詐取近10萬款項。
稱傭金不夠才犯罪
被告聲稱,當房屋經紀賺的傭金不夠用,才會犯下罪行。
律師指出,被告16歲就離開學校,跟著當兵、在珠寶行及產業公司任職,最後當起房產經紀。
律師也說,被告如今深感後悔,只恨無法回頭。他已從自己的錯誤吸取教訓,準備在服刑期間接受改造,以便將來出獄後改過自新,做個奉公守法的人。因此求法官寬容。
星洲日報‧2011.01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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