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-11-19 17:05
(新加坡)30歲男子以高回報為餌,兩年多內吸引91名男女“投資”,騙取1300餘萬元(3120萬令吉)。
這名男子李福財27歲那年開始行騙,設立公司,佈下“龐氏騙局”(Ponzi),憑著三寸不爛之舌,騙人拿錢出來“投資”,然後把錢拿去揮霍。
一名54歲男子在朋友的介紹下參加“投資計劃”,他6次拿錢“投資”,總數180萬餘元(432萬令吉),最後血本無歸。
“龐氏騙局”是一種最常見的投資詐騙,為金字塔騙局的變體,公司以異常高回報率吸引投資者投入資金,然後以新加入者的錢付收益給參與者。
被告向客戶聲稱公司提供指數投資,包括美國道瓊斯指數、香港恆生指數及日本的日經指數。他聲稱通過海外證券行Dhana控股進行交易,因為它收取較低傭金。
事實上,Dhana控股是一家虛構公司,被告沒為客戶投資,而是使用“龐氏騙局”的手法騙錢。他把部份的錢拿去花掉,一部份當作回報支付給客戶。
以30%回報為餌
被告以高達30%的回報為餌,騙客戶拿錢出來投資。為鼓勵客戶介紹其他人投資,他保證每個月給客戶額外回報。
此外,他聲稱與客戶共同承擔虧損。
被告偽造投資文件,包括盈利與虧損承擔協議書以及風險披露文件。每個交易日,他會把偽造交易報告電郵給客戶。
2007年5月,一些投資者要退出,被告無法還錢給他們,便虛構一間海外證券公司Frank Mollis,聲稱以FrankMollis取代Dhana控股,需要時間轉移資金,因此會延遲付款。他還在網上設立FrankMollis網頁。
不過,一些投資者心中起疑,向警方報案。經過調查,警方在去年6月6日逮捕被告。
李福財週三(11月18日)在法庭承認164項欺騙和一項企圖欺騙控狀,法官判他坐牢14年。(人名譯音)
星洲日報/國際‧2009.11.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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